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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4日10:08|来源:大公娱乐|字号:
摘要:台北地方法院3日对台湾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4名女性案作出宣判,性侵部分以“乘机性交罪”判刑18年6个月,偷拍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个月。李宗瑞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艺人士,并有不少偷拍影像在网际网路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台北地院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处李宗瑞18年6个月徒刑;至于15个“妨害秘密罪”部分判处3年10个月徒刑,恐吓罪判处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吓部分可易科罚金,折合新台币284万元。合议庭并判决李宗瑞应赔偿12名被害人总计新台币1425万元,全案可上诉。另有2人和解撤告。
合议庭上午提讯在押的李宗瑞到庭。理了平头,身形消瘦的李宗瑞,不停与委任律师邹志鸿交头接耳商量对策。邹志鸿转述,李宗瑞在聆判后第一反应是生气及不服气,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两部分都会提起上诉。
(责编: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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