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日本時事通訊社2月6日報道,安倍6日上午在參院全體會議上,就中國導彈護衛艦用火控雷達照射日海自護衛艦一事稱,“這是可能引發不測事態的危險行為,對此表示極其遺憾。日方要求中方保持克制和冷靜,不要使挑舋事態進一步升級”。安倍是在回答民主黨議員金子洋一的質詢時作出上述表述的。
2月5日,日本防相小野寺五典召開緊急記者會,稱中國海軍導彈護衛艦1月19日、30日先后兩次用火控雷達鎖定日方軍艦及艦載直升機,並透露日海自隨即拉響戰斗警報進入作戰狀態。日防衛省及外務省就此向中方提出“嚴重抗議”。6日,日本《產經新聞》甚至發表社論稱,中方的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軍事行動,是充滿動武意識的“極其危險的挑舋行為”,並鼓動安倍政府立即召回日駐華大使,對中方採取堅決的“對抗”。
眾所周知,海軍艦艇對進行有害跟蹤和航行干擾的對方艦艇進行示警是國際上通行的慣例。一般來說,當一國艦艇對另一國艦艇的航行造成實際威脅,或對其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時,收到影響一方艦艇會通過無線電來告誡他國勿採取錯誤行動,當告誡無效時,受影響艦艇可以通過火炮指向對方艦艇的措施來示警,同時也可以通過火控雷達照射的措施來示警。此外,受影響一方艦艇甚至可以通過火炮鳴炮射擊來示警。
2010年4月13日,時任日本防衛省海上幕僚長赤星慶治在記者會上稱,中國海軍10艘艦艇在沖繩近海的公海上航行,中方直升機一度飛至僅距日本護衛艦“涼波”號90米之處,飛行高度約30米,低於護衛艦的主桅。他指出“這會影響船隻的安全航行”,表示防衛省將通過外交渠道向中方確認情況。但實際上,這次事件事先是日海自艦艇肆意干擾和抵近偵察中國海軍艦艇的正常行駛,多次派遣反潛偵察機和反潛直升機對中國海軍軍艦航行進行跟蹤,已經對中方構成了嚴重安全隱患,中方不得不出動直升機對日艦進行驅離和取証。
無獨有偶,2010年4月20日,日方又稱中國海軍驅逐艦上的速射炮瞄准了日海自跟蹤中國海軍編隊的P-3C巡邏機。日本媒體當時報道稱,中國海軍的行為是“恐嚇行為”,使得日本巡邏機處於“隨時可能被擊落的狀態”,就是“冷戰時期的前蘇聯對日本監視也沒有才採取過這樣的行動”,日本政府正通過外交途徑同中國進行交涉。但實際上,日方P-3C巡邏機經常借所謂防空識別區內確認目標的借口,對中方艦艇進行超低空跟蹤飛行和挑舋,中方也隻能採取必要措施加以警告。
有關軍事專家分析指出,在此次事件中,日防相小野寺五典透露雙方艦艇相距僅3公裡,該距離讓反艦導彈已小於射擊近界的極限,發射反艦導彈是不可想象的,日方稱是中方反艦導彈火控雷達照射其艦艇,讓人懷疑日本人用意不良,也能反映出日方缺乏中國軍艦雷達輻射信號的數據信息,這些有可能使日方對中方艦艇的行動造成誤判或判斷滯后,但在至於日方時隔兩個星期之后才公布所謂的“雷達照射事件”,此舉讓人心生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