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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08:45|來源:晶報|字號:
摘要:與大陸一樣,台灣也有小販。但是,台灣卻沒有城管。有人會問,這還了得?沒有城管嚴格執法,小販們還不把台灣的城市搞得烏七八糟污水橫流臭不可聞? |
林定國 家傳的營業執照。
無照攤販,警察也是要“抓”的
必須提醒大家的是,觀光夜市等臨時性市場裡持許可証的攤販,並不是台灣攤販的全部。在台北的街頭,我還是看到了不少“游擊隊”式的流動小販。他們,是沒有也不可能拿到營業執照的。當然,在法理上也是官方不允許的。
不過,管理這些小販的,並不是“城管”,而是警察。
“怎麼不怕?怕警察‘抓’啊!”在台北誠品書店敦化南路店門口,擺眼鏡攤的小童遞給我一副墨鏡,嘴裡說著。他在這個地方擺攤有2年了,“眼鏡是我和幾個朋友合伙開小廠自制的﹔去正規商場賣?租金那麼貴,我們剛畢業的哪租得起?”
誠品敦南店門口,是台北無照攤販集中的地方,每天17點到24點,總有大約20多個賣衣服、飾品、工藝品的無照小販在書店大門和門外的階梯兩側、書店門口的路邊擺起攤子。他們瞪大警覺的眼睛,警察一旦在遠處出現,立馬拿起東西開溜。不過,他們不會堵塞人行道,從不高聲叫賣,與進出書店的行人相安無事。
賣眼鏡的小童告訴我,過去2年,他被警察“抓”住過一次,罰款1200台幣(約合244元人民幣)。不過,這樣悲催的情形畢竟是少數。近日,我曾經連續多日借逛書店的機會,抵近觀察敦南誠品門前的無照攤點,沒有一次發現警察前來干預。
“槍口抬高一寸”是不成文的執法理念
“按照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於未經許可在道路上擺攤設點的行為,警察一旦發現,有權給予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貨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關處工作人員黃先生接受我採訪時說。
然而,為什麼街道上極少看到警察去管無照小販?“在台灣執法,是要講人情味的,如果經過警察勸導願意離開的,基本就不會處罰。”黃先生說,隻有那些嚴重擾民,引起市民投訴的、屢教不改的無照攤販,才會下狠手嚴厲處罰。
“台灣的社會生態下,警察執法要考慮社會觀感,加上無照擺攤的都是些缺少生活門路的人,我們也不忍心管得太嚴。因此,有一種默契,我們來了,他們就趕緊撤到巷子裡,等我們走了,再跑出來。”曾經做過警察的台北市民吳先生對我說,“他們也會還我們一個面子,離開的時候把周遭打掃干淨。”
這種警察把“槍口抬高一寸”、無照小販盡量不影響環境衛生的“默契”,已成為台灣警察與無照小販之間不成文的“潛規則”。無論是在台北,還是在花蓮、高雄等縣市,我還沒有看到一次警察與小販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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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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