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日”雙方先就北緯27度以南、東海境界線以西、八重山群島以北水域達成協議,台灣漁民作業范圍可擴至台方主張暫定執法線外,在線外增加約1400平方海浬,4530平方公裡作業水域面積。釣魚島12海浬內領海作業部分,並未達成協議。 |
林永樂說,另外,台方關切北緯27度以北、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等台方主張暫定執法線內海域問題,以及未來漁業合作等議題,由台日漁業委員會繼續協商。
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對台方漁船作業范圍來說,不變的是,釣魚台12海浬內、北緯27度以北與日本先島諸島以南台方主張暫定執法線以內,漁船可作業。
沙志一也以適用海域之概略漁場及台方漁船過往遭日方干擾分布圖指出,圖中紅點是2006到2013年期間,台灣漁船作業受到干擾的地點,都在日方主張中間線與台方主張暫定執法線雙方重迭水域內,因為沒有達成協議,所以常常被干擾,尤其適用海域下方倒三角形區塊內,是台灣漁船捕黑鮪魚受到日本公務船最多干擾的地區,簽署協議后,現在有96%以上的地點已經在協議適用范圍之內。(記者 王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