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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送货机会2次性侵女店员 台湾一男子判赔百万

2015-03-03 17:06:35来源:东南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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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3月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担任送货员的苏姓男子,利用送货机会2次性侵一名女店员。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判决赔偿精神慰抚金新台币1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苏男受雇于一家运输公司担任送货员,负责送货到被害人任职的餐饮店,因而认识被害人。

  苏男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间利用送货到餐饮店仓库的机会,不顾被害人叫喊“不要”、“放开我”,2次强制性交得逞。

  被害人报警将苏男移送侦办。高雄地方法院于2014年10月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处苏男有期徒刑7年。

  被害人另向高雄地方法院请求民事赔偿,法官也判处苏男败诉,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全案可上诉。

责编:海闻

关键词:被害人,苏男,男子,性交,餐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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