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雅婷因妯娌不合,在缃缃的奶粉中掺入盐。(东森新闻图)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前年震惊全台的盐奶杀婴案,在30日全案定谳,台湾“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维持“高等法院”依伤害致死罪判处20年的判决。
妇人邹雅婷因为与女婴“缃缃”的母亲不合,故意在“缃缃”的奶粉中添加海盐和精盐想让她“拉肚子”,导致2个月大的“缃缃”最后因高血钠症并发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当时一审认定邹女无杀人动机,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刑20年,今年2月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见解,“最高法院”在30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新北市芦洲区3个月大女婴缃缃在前年因高血钠症死亡后,缃缃妈妈及亲人一度怀疑所购买的奶粉有问题,而出面指控奶粉公司,但检警经深入调查后,却意外揪出在奶粉中掺盐的竟是女婴的大伯母邹雅婷。
邹女因与“缃缃”母亲不合,不仅在对方怀孕时前入房间钉铁钉泄愤,更因不满自己孩子遭到对方喝斥,决定在奶粉中掺入海盐和精盐,意图让“缃缃”拉肚子,没想到最后却让“缃缃”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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