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陝西江西內蒙古山東吉林移民書畫商城環保縣域創投招商華商創新滾動
2013年09月04日10:08|來源:大公娛樂|字號:
摘要:台北地方法院3日對台灣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4名女性案作出宣判,性侵部分以“乘機性交罪”判刑18年6個月,偷拍部分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個月。李宗瑞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藝人士,並有不少偷拍影像在網際網路流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
法官認定,雖然被害女子有哭泣抗拒、說不要,但毛發送驗后沒有毒、藥物反應,且法醫研究所也表示無法監定影片中女子的精神狀態,因此無法証明李宗瑞有使用藥劑犯強制性交罪,不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
一名被害人得知判決結果后,透過律師張立業指出“判太輕了”。張立業說,被害人心情沮喪,認為李宗瑞應該判重一點,這名被害人請他收到判決書后,立即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責編:林浩)
台灣,李宗瑞 偷拍 影片 判刑 陳冠希 判囚 妨害 台北地方 女子 警員
網站地圖 | 關於海外網 | 廣告服務 | 海外網招聘 | 聯系我們 | 法律顧問: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
海外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12041252號
投稿郵箱:tougao@haiwainet.cn
Copyright © 2011-2013 by http://www.haiwai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