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因迷奸偷拍被判赔偿总计2945万新台币。
海外网7月1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第18名被害人民事求偿案,台湾法院13日判决,李须赔偿她精神慰抚金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确定;另17名分别被性侵或偷拍女子求偿部分,高院去年判决李须赔偿2745万元,此部分若遭上诉驳回,总计李宗瑞须赔被害人共2945万元。
刑事部分,法院认定李对14名被害人性侵、19人偷拍,犯行恶劣、胆大妄为,依一罪一罚将李重判79年7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案经上诉,法院审理中。
至于偷拍部分,一审认定他对15名女子偷拍,依妨害秘密罪判刑3年10月,可易科罚金,但法院改认定李是对19人偷拍,判决执行3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李不服提出抗告,法院去年底驳回确定,李已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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