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喜悦消息】
台胞“登陆”说走就走
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18日公布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新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简化台湾居民来往手续,《决定》对《管理办法》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取消了《管理办法》中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是简化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手续,取消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四、五项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
这些年,大陆实施了多项便利台胞来往的措施,包括下调签注收费等,但都比不上免签注更方便实惠。政策一出,台胞到大陆将真正拥有“说走就走”的行程,省钱又省时。昨日,台商和台生圈对此一片点赞声。
昨日,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我们相信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为两岸交流交往提供更大的便利,促进两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亲。
【再仔细看一看】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便利台胞往来大陆的相关政策,自7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取消台胞签注后,台胞来往大陆有什么便利呢?
答:7月1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签发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可经开放口岸出入境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以后来大陆从事旅游、就业、就学、投资、探亲访友更便利了。
问:那办理台胞证收费有变化吗?台胞证分类和有效期有变化吗?
答:取消台胞签注后收费没有变化。免签后,持有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所持证件有效期内多次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居留。持有三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一次入出境大陆并在三个月有效期内停留。
问:实施免签后是否意味着台胞到大陆后可以无限期居留?
答: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申请换发”。
问:台胞入境大陆后,如何申请换发补发台胞证?
答:台胞入境大陆后,所持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所持台胞证损毁、遗失、被盗抢等情形的,可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台胞证。持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入境的台胞,可申请换发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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